居民楼里开按摩美容店 房管局称要办相关手续
“明明都是居民住宅,怎么成了商业用房。”5月1日,市民赵女士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她所居住的东方明珠小区内不少住宅出租出去,成了门店,使小区外来人员增加,存在安全隐患。
5月1日,记者在东方明珠小区看到,不少一楼住宅玻璃上贴着“美容”、“刮痧”等广告。 “入住两年来,这些一楼的住宅都被出租当门店了。”小区居民王先生说,因为住宅商用,使小区外来人员增加,存在安全隐患。小区居民告诉记者,他们小区还有不少住房成了培训班或者办公室。“我楼上就是培训班,每天人来人往,影响了正常生活。”小区居民夏女士说。
东方明珠小区物业办公室张主任告诉记者,据物业的相关统计,小区千余户居民中,三四十家居民房成为经营性住房。“居民向我们反映了很多次,我们也进行了协商,但还是没有效果。”张主任说,因为居民住房商用,小区内的车辆增多,增加了管理难度。
不仅东方明珠小区存在居民住宅商用,其他小区一些住宅商用已经十几年了。“自家的房子,做点按摩、推拿,对房子也没有更改,也给居民带来了便利。”建兴小区物业经理罗先生说。
记者了解到,这些门市房选择用居民楼多是因为租金便宜。“一个月租金才1000元左右,比一些门市房便宜三四倍左右。”一家经营美容店的老板张女士说。
记者咨询了房管中心物业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住宅不能改变成为经营性住房。如业主因特殊情况需要将住宅、车库或者其他附属设施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后,才能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