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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特色住房保障走在全国前列

2016-12-27 17:36栏目: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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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有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力度,昨天下午市有关部门召开新闻通报会,就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及我市住房保障情况作了通报。
    8月12日,杭州(楼盘)市政府正式出台了《关于规范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和回购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该实施意见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杭州市经济适用房制度,构成了经济适用房从准入、分配到退出的完整政策体系,这是我市经济适用房发展过程中的一件大事。 政策公布以后,受到了市民和经济适用房住户的广泛关注,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理解,不少市民和部分经济适用房住户还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这次出台的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政策充分考虑了经济适用房发展过程中的性质定位变化。鉴于上市和回购政策性很强,情况复杂,又关系到经济适用住房住户的切身利益,因此,根据国家层面的政策规定,结合杭州经济适用住房的发展历史和现状,在制定政策中既尊重政策沿革,又兼顾到不同时期购房人的利益,审慎研究,以“老房老办法,新房新办法”为原则,参考兄弟城市经验,研究出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上市交易和回购等相关政策。
    根据这次出台的政策,符合签订购房合同(含预售合同)之日起满5年,并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房可通过买卖、赠与等方式处置该住房。同时,2004年9月1日为土地收益等价款缴纳比例的分界点,在此之前签订购房合同(含预售合同)的,上市交易时按照《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计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办法》(杭价服〔2004〕43号)的规定标准计算相应费用;此后的,按照届时公布的评估价与当时经济适用房购买价差价的55%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近年来,杭州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将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体系“杭州模式”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提高群众生活品质的重要举措,以“住有所居”为目标,坚持“租、售、改”三位一体,大力发展由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危改房、拆迁安置房等构成的多层次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实现了对住房困难家庭的政策“全覆盖”,有力推进了“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杭州”的战略部署。特别是从2010年开始,杭州推动了住房保障从“以售为主”到“以租为主”的战略转变,大力推进公租房建设,突破传统住房保障方式对户籍的限制,将创业人员和新就业大学生纳入公租房保障体系,重点解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等群体的阶段性、过渡性的住房困难。
    截至2013年7月底,杭州市区通过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已累计保障住房困难家庭20万余户,按城镇常住人口计算,市区住房保障覆盖率已达29%。其中,廉租房已累计保障住房困难家庭12089户,实现了低保标准2.5倍以内的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经济适用房累计惠及74876户家庭;公租房累计保障11568户家庭;危旧房改善累计惠及3.5万户住房困难家庭;拆迁安置累计保障6万余户家庭。这些数据表明,无论从保障范围还是从保障数量看,杭州特色的住房保障都走在了全国前列。